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2024年车辆报废回收处置公告
根据《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同意佛山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粤特检〔2024〕209号)及佛山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关于同意佛山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受理意见,我院拟报废1辆属于国有资产的机动车。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资质符合要求,价高者得”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
二、申请主体
具备报废汽车回收相关资质的废旧资产回收公司
三、委托内容
对公车进行处置回收残值服务,1辆公车的总回收价格不低于评估残值1443元。
四、踏勘时间及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现场踏勘需提前预约。
2、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0日下午17:00止。
五、回收要求
1、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必须及时将有管辖权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回收证明等资料提供给我院。
2、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自行到我院指定地点提车,一切费用由成交商自理,必须做到安全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六、报名所需资料
1、承接主体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报名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有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车辆回收报价表》加盖公章。
附件:车辆回收报价表.doc
以上纸质材料请密封装并邮寄至以下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影荫二街2号佛山检测院办公室
联系人:杨小姐 0757-82302212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