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未实施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催检的公告
现有一批特种设备的使用状态不清晰,该批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长期未到我单位申报检验,我院也无法与使用单位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请这批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2018年4月15日前到我院申报检验,逾期将移交特种设备登记机关进行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申报地址:
禅城区、南海区: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影荫二街2号
三水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荷花世界路段原三水质监局大院内
高明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梅花街38号原高明质监局大院内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
2018年03月31日